“案件采用簡易程序的多、調解撤訴的多、物業公司勝訴的多、服判息訴的多……”昨日上午,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氣會,發布2017年度十大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例以及《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審判白皮書》(以下簡稱《白皮書》),對當前全市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審理情況進行梳理,并提出對策和建議。
《白皮書》指出,近年來,隨著江門地區商品房市場的繁榮,物業服務行業得到長足發展,但一些物業公司的服務觀念僵化、管理模式陳舊,物業服務水平無法滿足業主日益增長的需求,在業主維權和自治意識日漸增強的情況下,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頻發;再加之一些業主法律意識淡薄,隨意拖欠物業管理費,江門市法院受理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大幅上升。據統計,2014年至2017年6月,全市法院共審理此類案件3326件。
物業公司勝訴比例較大
昨日發布的《白皮書》指出,全市涉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數量,呈現逐年上升趨勢,且主要集中在蓬江、江海、臺山等區域。該類案件的訴訟主體以物業公司與業主為主,少量涉及業主自治組織,而訴訟爭標的集中在追繳物業管理費,且存在業主對其抗辯理由缺乏有效證明和一定程度“送達難”的情況。
從裁判情況來看,該類案件以獨任審判為主,以合議庭審理為輔;以調解方式結案為主,以判決方式結案為輔;物業公司勝訴比例較大,業主抗辯不易被采納;案件服判息訴率超八成,審判工作成效明顯。 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曹利表示,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頻發主要原因為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“供求”矛盾,“業主委員會”等業主自治組織難以發揮作用,新舊物業公司管理交接的矛盾,物業服務行業自身發展不夠完善,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行政管理規定不健全等。 |